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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讯(记者 彭冲)1月30日,新京报记者获悉,安徽工程大学教师被控杀害女学生案于28日二审开庭。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樊颙表示,此次庭审持续三个小时,被告人仍否认故意杀人,案件未当庭宣判。 被害人涵涵。受访者供图 据樊颙透露,庭审过程中,被告人郭某牛以自己是精神病患者、患有抑郁症为由对抗故意杀人的指控。案件一审时,郭某牛也以患有抑郁症为自己辩解,但当时法官未采纳这一说法。 “郭某牛在本案中有完全行为能力,是否有抑郁症和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两个概念。”樊颙说。 30日下午,被害人涵涵的母亲谢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,案件庭审期间,被告人家属一直没有露面、也没有联系过她。此次二审结束后,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,而自己的诉求一直都是判处被告人郭某牛死刑立即执行。 新京报此前报道,涵涵系安徽工程大学2018级学生,2019年上半年郭某牛任其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老师。4月初,两人成为情侣。后双方因感情不和,于2019年6月30日分手。 起诉书显示,2019年9月19日,郭某牛携带一把匕首在校园内等待涵涵下课,后尾随其至学校小北门外,涵涵欲坐出租车离开摆脱纠缠,郭某牛追至马路中间持匕首向涵涵颈部、胸腹部、背臀部、四肢等部位连刺数十刀。 警方接报后到达案发现场,将自杀未遂的郭某牛控制,涵涵送医抢救无效死亡。 2020年11月20日15时30分,芜湖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法院认为,郭某牛持匕首连续多次捅刺被害人致其死亡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 2020年12月4日,新京报记者获悉,郭某牛不服一审死刑判决,已提起上诉。 相关推荐 泪目!高校教师40多刀刺死19岁女大学生 女生和母亲最后通话内容曝光 2019年9月19日下午,在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工程大学校门外发生了一起凶杀案。该校博士教师郭某牛与来自江苏淮安市的19岁大学生涵涵经历相恋与分手后,欲求复合无果的郭某牛,持匕首刺死涵涵。该案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被害女大学生涵涵的亲人,还原了郭某牛杀死涵涵背后的诸多细节。涵涵的妈妈谢女士告诉记者,郭某牛前期刻意隐瞒已婚事实,追求女儿,后因女儿无法忍受郭某牛的暴力倾向及“控制欲”,虽遭威胁,仍坚决提出分手,最终在被郭某牛跟踪近一小时后,被其用匕首连刺数十刀,致颈部、胸腹部、背臀部、四肢等多部位重伤不治身亡。 “我们暂时放弃民事赔偿,‘自古杀人偿命’,我们家人希望法院判处郭某牛死刑,立即执行。”谢女士对紫牛新闻记者说。 |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