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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有“毒”!

来源:湛江日报 作者:记者李亚强 通讯员徐忠婵 谢依晴 人气: 发布时间:2020-08-16
摘要:近日,廉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代人收转毒品快递的犯罪案件,被告人黄某某犯运输毒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。 廉江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9年5月,被告人黄某某受“九仔”(身份不明)的指使,在廉江接收从云南邮寄回廉江藏有

近日,廉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代人收转毒品快递的犯罪案件,被告人黄某某犯运输毒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。

廉江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9年5月,被告人黄某某受“九仔”(身份不明)的指使,在廉江接收从云南邮寄回廉江藏有毒品氯胺酮(俗称K粉)的快递件,并将毒品氯胺酮取出交给“九仔”,共收受“九仔”给予的1.5万元报酬。2019年6月17日,毒品上家“阿涛”将毒品氯胺酮藏于四盒LED灯中,通过快递邮寄给被告人黄某某。同月18日,公安民警将黄某某抓获。次日,公安民警押解被告人黄某某到物流公司收取快递,在该快递中查获可疑毒品11包。经称量及鉴定,该11包可疑毒品共净重1491.78克,均检见氯胺酮成分。

廉江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黄某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,且毒品数量大,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,应予惩处。因此,根据被告人黄某某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认罪态度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法作出以上判决。法官说法:

本案中,黄某某因迷于赌博输钱,想通过快速途径赚钱,帮他人收发藏毒快递,还抱有侥幸心理,以为帮收发藏毒快递的行为比较隐秘,不会被公安发现,结果因运输毒品罪获牢狱之灾。

法官提醒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所以,请大家远离毒品,幸福一生。

责任编辑:记者李亚强 通讯员徐忠婵 谢依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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